


作者: 來源: 牡丹晚報 發表時間: 2026-03-27 10:16
中國菏澤網消息(通訊員 梁爽) 為更好滿足“走出去”企業真實、合理的生產經營融資需求,發揮跨境金融業務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,近日,中國人民銀行、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《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此次《辦法》以本外幣一體化管理為核心,聚焦企業急難愁盼,推出一系列便利化舉措,為服務企業提供了明確指引,充分滿足企業跨境經營日益多元化的發展需求。
《辦法》打破此前人民幣與外幣境外放款政策分割的局面,按照“相同業務、相同規則”原則,將兩者納入統一管理,大幅降低企業跨境資金調配的管理成本和操作難度,讓企業可根據經營需求靈活選擇放款幣種,有效提升資金使用效率。
《辦法》對境外放款實行宏觀審慎管理,明確放款人境外放款余額不得超過其境外放款余額上限。此次將境外放款宏觀審慎調節系數由0.5上調至0.6,意味著企業放款額度從凈資產的50%提升至60%,額度整體擴容20%,有效緩解企業境外子公司資金壓力。同時,《辦法》設置幣種轉換因子,鼓勵企業優先使用人民幣放款,既助力人民幣國際化,也進一步降低企業匯率風險。
《辦法》明確企業需使用自有資金放款,嚴禁違規用于投機性活動,同時要求企業、銀行規范做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,確保跨境資金有序流動,實現“便利化”與“防風險”雙向發力,為企業“走出去”筑牢安全屏障。
針對企業關切的登記流程、存量業務過渡等問題,《辦法》明確企業需在余額上限內,向注冊所在地外匯局分局辦理登記,簡化登記材料、優化辦理流程。同時明確存量業務銜接政策,預留過渡期,確保政策平穩過渡,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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